第(2/3)页 当夜戈登的发言,就是考虑了这个因素。 马宏的恍然大悟,也是参透了戈登的思维。 那可是十五公斤可卡因…… 那可是几十条人命…… 你知不知道这里的利益涉及到了谁? 哪个部门的大佬? 身居高位的参议员? 亦或是局长,市长,州长? 戈登是谁啊? 老油条了。 这里面的弯弯道道,他岂能不懂? 作为黑白通吃的戈登,当时就想到了许多。 马宏性格执拗,平日里只要脾气上来了爱谁谁,但经过罗伊这些日子的玩弄与洗礼,他也算是开窍了。 听完戈登的发言,马宏立马明白了这件事的背后绝不简单,水太深,能不参与绝不参与,所以才配合着戈登,将全部功劳推给了凯恩·吉博力。 这傻逼还沾沾自喜,洋洋得意呢。 罗伊不仅讨厌凯恩的为人,更是对NYPD调查局无感,这是个专门负责案件侦破的部门。 平日里的工作与其他单位多有重合,就比如纽约各个区的分局里都有警探,都有负责刑事案件的部门。 他们经常来抢活,抢案子,抢功劳。 经常人家其他部门案子都快办完了,调查局来插一脚,将最后的工作拿走,完事案子就是他们的了。 许多分局的警探和重案组都挺讨厌他们的。 还有一点就是,现在的罗伊对破案实在无感,他从未想过当什么警探,自己是清道夫,自己破自己的案子? 一点成就感都没有…… 罗伊喜欢看别人破不了他处理过的现场。 这样才有意思…… 再有就是破案太费脑细胞,不如当巡警出去‘biubiu’大街上的小黑过瘾。 一枪一个黑哥们,自己属性嘎嘎涨,这才是罗伊想要的,破案不仅费时费力,有时候,几个月都不一定有一次开枪的机会。 很多时候抓捕嫌疑人时,还不是要通知巡警配合?遇到拥有强大火力的罪犯或组织,还得呼叫特别行动局的紧急行动组,无趣,实在是无趣。 …… 第(2/3)页